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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校

我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16年07月27日 信息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本网讯(朱贤凌、卢瑶)7月22日,我校党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和《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家校领导罗嗣海、杨斌、张建中、肖文群、温和瑞、邱廷省、伍自强、何舜平、李国金、刘祖文以及校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学习会由党委副书记张建中主持。
  与会人员全文学习了《问责条例》和《实施细则》。随后,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就《问责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内容、作用和颁布的意义进行了热烈讨论。
  校党委书记罗嗣海强调,要切实抓好《问责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学习贯彻,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加强贯彻落实。罗嗣海还就如何贯彻好《问责条例》和《实施细则》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强化一种意识——“权与责的统一”,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必从严;干部选配要着重考虑“德要配其位,能要胜其岗,行要负其力”这几个方面;二是要熟知相关内容;三是要严格认真执行,强化问责意识,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做到知行合一;四是要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贯彻落实;五是要落实到巡视整改中,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强贯彻落实;六是要落实到年底届满干部调整工作中;七是要加强学习宣传,迅速在中层干部中开展,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加强宣传,为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营造良好的氛围。
  会上,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龚姚腾从适用范围、细节说明等方面对《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盛晓明从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对《问责条例》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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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江西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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